首 页 走进我社 产品商城 电子期刊 继教教材 编辑平台 培训专栏 医学视听 学术推广
最新公告·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获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医学会“十一五”国家重点电子音像出版物2007子课题验收和2008子课题立题评审会会议纪要
精彩视频
·眼底解剖及检查
·腹腔镜肝囊肿开窗术
·妇科腹腔镜系列手术
·先心病室间隔缺损外科治疗
·腹部疾病影像诊断
·PICC操作规程
·异位妊娠
·中国骨伤学
销售排行
心肺听诊(CD5碟附书4册)
新阴式手术(系列)
超声系列
腹腔镜手术(系列)
急诊抢救技术
五行
医学论文写作与发表及论文
护理基本操作中的常见错误
高血压的预防与治疗
脉诊
视听网单位会员之窗
十一五规划
友情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新闻出版总署
中华医学会
中华医学会教育技术分会
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飞华健康网
您的位置:视听网->编辑之窗->中华医学会视听教材制作协作网
中华医学会视听教材制作协作网管理办法
发布2008-02-04 11:09:21 文章来源: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
 
  

  为配合中华医学会做好医务工作者和医学生的医学视听教育工作,制作出高质量、多品种的医学视听教材,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已逐步组建中华医学会视听教材制作协作网,并成立协作网委员会。协作网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团结协作,共同为我国医学电子音像制品制作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现将协作网管理办法阐述如下:
  一、协作网成员单位的条件及管理
  1.协作网成员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协作网成员单位由具有较强制作实力的医学院校和医院的教育技术部门组成。包括国家正规医学院校(含重点、本科、大专、中专)或三级甲等医院的教育技术中心,以及具备制作实力的医院科室等。
  ②拥有专业策划、编辑、制作人员并具备较强能力。
  ③制作设备先进,其制作的电子音像制品能达到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要求。
  ④归属院校或医院具有较强的医学专业人才队伍、较高的学术地位和丰富的医学信息资源。
  2.协作网成员单位的管理:
  ①入网须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提出书面申请。
  ②经协作网办公室审查基本条件后颁发成员单位铜牌。
  ③成员单位入网后也可提出退网,但必须有所在单位盖章的书面报告,经协作网领导机构批准即可除名。
  ④成员单位如有损毁协作网声誉或违背管理办法的行为,经协作网领导机构讨论,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罚。严重者取消成员单位及委员资格。
  二、协作网的领导及办事机构
  1.成立协作网委员会,设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以上人员从协作网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中产生。委员会成员每两年改选一次。
  2.协作网委员会下设协作网管理办公室,在协作网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协作网日常工作的运作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
  三、协作网成员单位的责任与权利
  1.成员单位每两年向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提供符合出版标准的电子音像制品至少一部。如果连续两年未参与投标,将被取消成员单位资格。
  2.成员单位提供的电子音像制品验收合格后将获得优先出版权。出版后1个月内获得出版证书。
  3.协作网向成员单位颁发 “中华医学会视听教材制作协作网成员单位”铜牌,并向协作网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4.成员单位将同时加入中国科教影视协会医药卫生分会及科协声像协作网医学分协作网。
  5.成员单位有权以5折优惠价格购买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其制作的音像制品用于发行,以6折优惠价格购买出版社其他音像制品。
  6.成员单位优先参加每年度协作网委员会组织的中华医学会优秀医学视听教材评选活动。
  四、协作网委员会的工作职能
  协作网委员会通过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代行以下工作职能:
  1.每年根据年度选题情况并结合协作网成员单位所在院校的专业优势,向成员单位发出征片通知并优先选用出版。
  2.积极保持与各协作网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架起协作网成员单位之间相互交流的平台和桥梁。
  3.对协作网成员单位的电子音像制品,积极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全国科协等各级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类电子音像制品评奖活动。
  4.积极传达中国科教影视协会医药卫生分会及科协声像协作网医学分协作网的各项通知,积极协助协作网成员单位参加科教影视协会医药卫生分会、科协声像协作网医学分协作网、中华医学会教育技术分会组织的国内外各项专业学术交流活动。
  5.组织中华医学会视听教材制作协作网年度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落实计划,交流经验,推动工作。组织中华医学会优秀医学视听教材评选活动,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6.组织验收协作网成员单位提供的拟用于正式出版的电子音像制品。督促出版社在正式出版后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版酬(VCD/DVD10000元,CD-ROM12000元)。出版后的获奖制品追加一定奖励经费。
  五、协作网的发展
  不断吸收优质社会资源,逐年增加协作网新成员单位,稳步扩大协作网规模。

  协作网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中华医学会视听教材制作协作网管理办法,自觉履行义务,维护协作网声誉。

 

                中华医学会视听教材制作协作网委员会

                     2007年1月6日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招聘信息 | 栏目导航 | 寻求合作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  E-mail:cmavo@tom.com
京ICP备05069548号 Copyright@2008
技术支持:飞华健康网